政策通知 立项公告

关于申请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型 服务企业资助的通知

2016年03月09日 11:49   3878次浏览   返回

来源:成都高新区科技局

高新区各相关企业:

按照《成都高新区推进“三次创业”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》(成高管发〔2014〕17号)、《成都高新区推进“三次创业”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——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助实施细则》(成高科〔2015〕23号)要求,为了鼓励企业创新创业,推动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,成都高新区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助,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一、申报要求

  (一)企业在高新区内注册,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
  (二)企业国、地税关系在高新区,且正常经营、正常缴税,按要求报送年度火炬统计报表;

  (三)2015年度(以证书时间为准)首次通过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。不包括复审、更名后重新认定、复审后再次认定等;

  (四)区外2015年新迁入成都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,其证书时间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;

  (五)企业应在获得认定或迁入高新区的次年即提出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 资助标准:

  (一)对2015年首次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励;

  (二)对2015年新迁入成都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的奖励;

  (三)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不重复支持。

  二、申报材料

  (一)成都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助申请表;

  (二)在高新区持续经营6年以上的承诺书;

  (三)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的复印件(验原件);

  (四)申请奖励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、国税登记证、地税登记证(三证合一企业提供合一证件)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(验原件);

  (五)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;

  (六)高新技术企业认定(复审)资料电子档。

  三、申报流程:

  在附件中下载成都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助申请表表格,填写、打印、盖章、与附件装订成册送至成都高新区科技局。

  四、报送要求:

  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需统一装订成册,装订要求为:起脊装订,封面、封底为110克以上打印纸,统一用A4纸印刷,纸质资料报送一份。所有报送的纸质资料都需加盖公司鲜章。

  (一)申报时间

  提交纸质资料截止时间:2016年4月8日。

  (二)受理单位

  成都高新区科技局

  (三)报送地址

 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管委会大楼9楼科技局办公室

  (四)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
  高新区科技局 李娜 82829750

业务咨询:028-6135 8853

联系方式:

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环球都汇广场1405-1407

028-6135 88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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